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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尚无“药妆”批准文号及标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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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7-20 19:08:3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《齐鲁晚报》讯:近日,记者走访济宁城区一些药店发现,不少以中药成分为主的普通化妆品变身“药妆”摆在药店出售。专家称,我国尚无“药妆”批准文号及标准,药店利用“药妆”之名吸引消费者是不合理的。
记者在古槐路某药店专柜上看到,摆满了“中药药妆”爽肤水、乳液、营养霜等产品,而这些产品除了含有中药成分外,其卫生许可证号与普通化妆品并无两样,均是“卫装准字”号。该药店一导购员表示,普通化妆品化学成分高,而“中药药妆”里含有三七、当归等中草药成分,是纯天然的护肤品,不会过敏。随后记者走访多家药店发现,店里摆放的“药妆”也都无特殊之处,只是标明了其中含有的中药成分。
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化妆品都会添加一些化学成分。“药妆”只是一个混淆性的称呼,目前只有药品和化妆品之分,国家还没有所谓“药妆”的相应标准。
“目前国产化妆品有‘卫妆准字’和‘卫妆特字’两种批准文号。前者是普通用途化妆品;后者是特殊用途化妆品,包括染发祛斑、防晒等,尚无‘药妆’标准。”市卫生监督所夏科长说,带有药用成分的化妆品属特殊用途化妆品,卫生许可证号是“卫妆特字”。而药店里的‘药妆’多是“卫妆准字”属于普通用途化妆品,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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