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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6月17日起国内化妆品成分将全部上标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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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发表于 2010-6-20 12:29:0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SOD、维生素C、保湿因子……从2010年6月17日开始,这些在化妆品上常见的成分名称将逐渐被超氧化物歧化酶、抗坏血酸、透明质酸钠等标准成分名词所替代。
   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《化妆品通用标签》规定,从2010年6月17日起,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或进口报检销售的化妆品,均需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配方中全部成分的名称,但6月17日前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还可继续销售直到保质期结束。化妆品中加入量大于1%的成分名称必须标明,且应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,而加入成分量小于1%的则可在之后以任意顺序进行标识。今年6月17日前生产或者进口的(未表明全部成分的)产品还可继续销售直到保质期结束。目前,一般日化产品的保质期都在两年至三年,如果计算上一般日化产品的流转时间,全部化妆品都以“全成分标识”状态出现则还需要至少一到两年时间。
目前我们克丽缇娜产品已经开始启用此规范,部分产品包装已经更改,购买时请留意!
2#
发表于 2010-6-20 12:58:30 | 只看该作者
早应该这样了,我们可以明明白白消费了。
3#
发表于 2010-6-29 11:29:30 | 只看该作者
好消息,就是成分写了,我们也看不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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